关于书法的说说-书法说说精选
书这东西,它不像是个精密的仪器,搞个刻度,量一量厚度,告诉你它多结实。它更像是一条河,流进你的日子,你管它叫啥,它只管往前走。哪位要是拿着放大镜去解剖书法,非得扒开皮肉去看里面那层蜡,那层墨,那层线,那才是硬伤,我劝你别碰。 小时候认定写字就是涂涂画画,目前才懂,那是把线条往泥塘里倒。旧时候的墨汁,黑得发亮,吸饱了水和纸的纤维,那一笔下去,墨水便和纸的毛孔一起呼吸,吸进去的,是当时最浓烈的生命;画出来的,也是那种沉甸甸的痛感。
你看那些大字,就连是一行行小楷,每一笔都是骨血。你写的是你的筋骨,你是如何握笔的,手腕是不是抖,心跳是不是快,都藏在墨迹里。
这不是好办的皮肤覆盖,这是灵魂在肉身的里侧盖了一层皮。 说到这种物理层面的较量,得提个老家伙,就是展白。
这个字,在书法界忒常见了,但大量人读错了,要么写错了。它不是“显出白”,也不是“显示白”,它是“展白”。
这个“展”字,挺重。它不是把白纸显出来,而是把墨的层次、墨的厚度、墨的呼吸,统统摊开,让白出来。
你看王羲之的“人”字,那一撇,不是好办的撇,是把上半截的墨往后甩,把下半截的白往前推,形成一个庞大的弧度。
不是硬碰硬,是用一种曲直的空间关系,把白的空间撑起来。 数据这东西,对于书法这种非理性的艺术,有时候比任何算式都更直观。
要是你拿毛笔蘸上浓汁,在宣纸上写一个“人”字,那块纸大约能承受三百次这样的张力,但要是你把同样的笔触写满一面的墙,那是三百平方的肌肉记忆。
你看北魏的风格,那种方硬的线条,写出来的字,墨色往往比楷书更厚重,出于那是直接对抗纸张的阻力,是一种近乎死磕的坚持。 再说说行书。行书是书法里的“坏人”,出于它变来变去,看着舒服,但如何变的?
如何稳?
如何不让墨跑到纸的边缘?这全靠“牵丝”和“映带”。
你看米芾,他笔下的字,往往像小孩子剥橘子,手抖,节奏快,线条带着一种毛茸茸的质感。他的笔锋在移动,不是直线画那会儿,而是像鱼钩一样,蘸墨、起笔、行笔、收笔,整个过程一气呵成,中间不能断,哪怕是一点点的犹豫,也要用笔尖在纸上轻轻一点,这叫“飞白”。 这种技法,到了现代,大家用得多了,好办流于形式,把线条做得忒细,像绣花针一样,丧失了那种爆破的力量。但你看柳公权,他的字就不同。他的线条干净利落利落,没有一丝富余的气息,像穿着囚服步行,端庄、克制、就连有点冷冰冰。
你看他写的“永”字,横画没有露锋,离开笔尖一个毫米,就收笔,这叫“藏锋”。
这种“藏”,不是不写,不是没力气,而是把劲头都藏在里面,等笔锋回来再写,这样写出来的字,整个字就立住了。 这就不得不提一个概念,叫“中锋”。大量人不理解,啥叫中锋?就是笔毫的中心,务必沿着中间走。侧锋不中,忒偏了,字就歪,像没站直的人。中锋是书法的命门。
你看颜真卿,他写《祭侄文稿》,那个字一个个写得贼沉甸甸,墨迹贼浓重,就连有些地方看起来像灰色,出于那是墨汁干了之后,和纸的摩擦形成的痕迹。他写的时候,笔毫一直顶在纸的中间,这样墨才能均匀地铺开,不出边,不犯险。 这种中锋用笔,在写大字的时候,显得特别妙。写“田”字,里面那些撇捺,要是笔锋不顶在中间,字就散架了,像散了架的车轮。一定要让笔心压住纸面,像两个人抬着一辆车,左右都要用力,中间不能掉链子。
只有这样,字才能大,才能稳,才能让人看久了,心里不认定累,反而有一种被托举的安稳感。 再往细里聊,就是墨法。墨务必渗,务必润。
要是墨忒干,纸白得像个硬汉,那是假字;要是墨忒稀,线条边缘不清楚,那是垃圾。好的墨法,是干湿、润枯、浓淡的辩证统一。
你看苏轼,他的字里带着一股子湿漉漉的味道,墨色不是死黑,是带着水气的黑,仿佛那时候的天气还微雨蒙蒙。他写字的时候,一直偏湿一些,哪怕纸上已经干了,他也喜爱再蘸一点,这叫“润笔”。
这种湿润的触感,反而让线条更灵动,更像一个活物在纸上游走,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模具在挤压。 说到具体的例子,我想聊聊书法里的“铁画银钩”。铁画是浑厚粗犷的,像铁器打出的花;银钩是精妙瘦劲的,像银针扎出的点。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,前半局部写得密,字与字之间的距离极小,简直要融合在一起,那是“密不透风”的写法,像蜘蛛网,看着密密麻麻,却透着一股缠绵的情意。后半局部启动疏朗了,字与字拉开了距离,有的字写得特别小,有的字写得特别大,有的字全是断笔。
这种疏密的变化,不是故意的,是心情的流露。心乱的时候,字就挤在一起;心定的时候,字自然就拉开了。 这里有个有趣的现象。在当代,大量人追求“完美”,把写好的字擦得干干净利落净,墨迹不剩一点。但真正的书法高手,他们的字往往有瑕疵。
你看宋代的那些小品,大量字边缘都有飞白,那是笔尖快速划过留下的痕迹,那是速度留下的勋章。
要是把这些瑕疵都擦掉了,字就没了温度,没了那种“书卷气”。书法那种“不可复制”的美感,就藏在这些不完美的痕迹里。 再说点比较偏门的,说说“枯笔”。
这是书法中难得的一门功夫。用笔挺轻,就连不用笔锋,就像用手指头在纸上随意涂抹,可是留下来的线条,却像枯树皮一样,苍老、粗糙、有质感。
这种写法,需求极高的管住力,要管住笔在纸上的摩擦力,管住墨汁的浓度,管住运笔的速度。一旦管住不好,线条就会糊成一团,要么干裂成齑粉。但一旦成功,那种断断续续的视觉效果,反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“金石味”,仿佛从遥远的古道传过来的声音。 有时候你会认定,读书和写字,一个是向外求索,一个是向内沉淀。读书量大,自然视野开阔,字写得也就潇洒;写字多,心里静,字也就稳。
这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。书法不是孤立的,它渗透在我们的呼吸、心跳、就连我们的目光中。当你读到一段好文章,字句在脑海里蹦出来;当你写一段好文章,那些字句又回到了纸上,连呼吸的节奏都和文章里的韵律合拍。
这种统一性,是书法最迷人的地方。 最终,我想说,书法是慢的艺术。它不急着求结局,不急着求观众,它是在每一个当下,对生命的一种体验。你写一笔,它在你,你练一宿,它还在,哪怕你睡了一夜,明天持续写。
这种工夫上的延展,这种空间上的留白,才是书法最大的哲学。它教给我们的,不是如何写字,而是如何在这喧嚣的世界中,找到一个归于自己的节奏,一种只有自己能懂的语言。 有时候看着那些字,你会感叹:原来世间万物,都逃不过“法度”与“性情”的博弈。法度是规矩,性情是血肉。纯法度,死板如木;纯性情,狂放如风。最好的书法,往往是这两者的完美结合。它既有铁画银钩的骨架,又有天马行空的血肉;既有庄重的仪态,又有通俗的烟火气。 故此,别总想着学那些高深的技法,去模仿古人完美的姿态。
不如先让自己活得通透一点,心静一点,手快一点,然后在纸上,写出你自己真的模样。
这才是书法的真谛,也是它之故此能穿越千年,依然能击中你我心底的缘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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