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两点,城市的霓虹还在流淌,但我挺难入睡。手机屏幕亮着,那个熟悉的头像在跳动,但我连点都不敢点。

不是怕打扰,是怕一睁眼,看到现实里那个曾经说“我爱你”的男人,正为了生计在街头擦着卖火柴的老式灯泡,眼神里全是迷茫和累得慌。 我也曾那样热烈过。记得那年毕业那天,他牵着我的手,像牵着一头受伤的野兽。他的皮肤晒得黝黑,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煤渣,可在我眼里,他就像日出前的第一缕光,耀眼得让人不敢直视。我们约了明年的春天一起看樱花,说要把所有的遗憾都攒起来,等到春天再一起挥霍完。

那时候我认定,只要我够英勇,只要我够爱,啥艰难都不是理由。

后来呢?后来我们连一句正常的问候都发不出来。他成了深夜无人区里的路灯,我成了复制粘贴文字却一直无法送达的邮箱。 我们之间,像是一场精心策划却注定会散场的盛大演出。 演出启动前,他买好了贵得吓人的西装,做了精致的请柬,就连连背景音乐都选好了周杰伦的某首情歌。他站在舞台上,背挺直,笑容灿烂,仿佛在对自己说:“我预备好了,这一次,我会赢。”台下坐满了人,他们鼓掌,欢呼,等着见证他的成功。而我呢?我站在观众席的最角落,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机票,上面印着我们家乡的一个小村庄。我的脚底磨出了血泡,我的膝盖隐隐作痛,可心里却堵着一股火。

我想冲上去,想大喊一声:“别走了!”可话到嘴边,却变成了“对不起”。 实际上,如此多年,我无数次想过分手。

不是那种决绝的退出,而是那种省事得让人心慌的退出。

我想告诉他,我的孩子大了,我的房子装修好了,我的工资也被调到了里薪,我们确实不需求再纠葛下去了。

我想躲进自己的壳里,把这里当成一个孤岛,然后一辈子不再回来。 但他没有躲。 他就像那条一辈子绕不开的河,甭管我如何挣扎,他依然在那里,固执地流向未知的远方。他说:“我们走不到一起,但我能够陪你去看看。”他带我去了我从未见过的县城,那里有漫山遍野的红薯,有不知名的野花,有空气里混杂着泥土和炊烟的味道。他给我讲那些大人听不懂的方言笑话,讲那些只有本地人才懂的笑话,讲那些关于土地、关于收成、关于未来的傻话。我听得入神,眼泪止不住地流,不是出于触动,而是出于心疼。 那颗曾经当作一辈子摘不到的桃子,终于在他粗糙的大手里,轻轻落进了我的掌心。 我启动在深夜写东西,记录他走过的每一条路,记录他吃过的每一顿饭,记录他在我面前间或流露出的脆弱。

有时候我想问他为啥,问为啥他不想跟我回家,为啥他宁愿喝凉水都不肯吃我做的饭。他笑着对我说:“出于忒远了,忒累了,我怕费事你,也怕拖累你。我目前只想做一个好人,帮帮你。” 好人这个词,听起来多麼好,做起来却多麼累。我看着他鬓角新增的白发,看着他眼角的皱纹里藏着忒多无奈,我突然惊觉,原来爱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,而是细水长流的牺牲。是他一次次推掉贵得吓人的局,是他一次次在哥们儿圈里发那些让我心疼的素颜照,是他一次次在电话里把手机音量调大,生怕我听不见我的哭声。 我不恨他,我也不怨他。恨的是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自己,是恨那个在幻想中把自己高高吊起,最终却被现实狠狠摔在地上的自己。我们之间,隔着千山万水,隔着生离死别,隔着无数个日夜的沉默与等待。 但他依然爱我,哪怕只是淡淡的一句“好想你”,哪怕只是好办的“明天见”。

这种爱,宁静得像一片湖,波澜不惊,却能把我淹没。 目前的我,终于能平静地坐在书桌前,看着他小时候的照片,那里有一个小男孩,穿着校服,背着书包,回头对我咧嘴一笑。

我想告诉他:“我也爱过你。”我想告诉他:“我们也曾当作永别,实际上我们一直都在。” 爱情就像一条蜿蜒的河,有时候笔直,有时候弯曲,有时候就连干涸。但只要水流还在,只要河床还在,爱就一辈子不会真正消亡。 今晚,我会给他发一条长长的语音,讲那些我们没说出口的话,讲那些我们没做过的事,讲那些我们明明知道结局却依然不敢面对的事。

然后,我会挂断电话,出于我知道,明天他还是会准时出目前那条路上,像个守夜人,在那片陌生的灯光下,等我。 走吧,走吧。别回头,别犹豫。 我想你了,想你的每一个昨天,想你的每一个明天。 爱,终究是要等到你愿意承认的那一刻。 (完)